清河县人社局
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,有效防范零工人员聚集、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,按照县政府安排取缔“马路零工市场”通告要求,所有零工人员和雇工主体需要到人力资源市场内对接。为了规范零工人员的管理,做好市场管理,落实核算查验、扫码、登记、测温等工作,根据邢台市财政局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《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邢市财社[2019]72号)精神,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岗位名称
零工市场工作人员
岗位地点及招聘人数
县人力资源市场,10人
报名条件
1.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清河籍人士;
2. 符合下列就业困难对象条件:
(1)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
(2)“低保家庭”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
(3)因城镇公共建设,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,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家庭中一名难以实现就业人员。
相关待遇
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680元/月(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),为其缴纳社会保险。
服务期限
聘用后签订《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》,最多三年,满三年后不再续签。
报名时间
2022年4月5日—招满为止
报名地点
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(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7号窗口)
来源:清河人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