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送达《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》的公告
上海隆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:
2021年3月24日赵文科向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其本人于2020年11月22日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,经审查,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4月6日依据《江苏省实施〈工伤保险条例〉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受理决定。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,到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徐州市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316室)领取《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》(徐泉人社工受字〔2021〕第67号)和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》(徐泉人社工案字〔2021〕第8号)逾期视为送达。
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