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2.政治素质好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工作作风正,处事公道,作风民主,严于律己,遵纪守法;
3.服务意识强,热爱社区工作,对居民群众有情感,善于做群众工作;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、社区建设、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;
4.年龄为18-35周岁(1987年9月19日-2005年6月19日之间出生);
5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6.具有威县户籍,或其配偶、父母一方具有威县户籍的(户籍、结婚证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19日)。
7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8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10.服从组织统一调配;
(二)不在招聘范围人员
1.现役军人;
3.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;
4.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。
(三)不得应聘人员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失信被执行人;
2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(四)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
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。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招聘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现场报名。
报名时间: 2023年9月26日--28日
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)
报名地点: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(光明路9号)
联系电话:0319-6156965。
2.报名要求: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《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》(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),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如配偶是威县户籍的,提供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;父母一方具有威县户籍的,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)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、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。如具有《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》的,需在报名现场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3.资格审查。由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、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威县纪委、威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。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。
4.准考证发放: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。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:30至17:30。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。逾期未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5.开考比例: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。达不到比例的,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可适当降低比例、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(二)笔试
笔试组织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1.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,考试时间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笔试内容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和《职业能力测验》。
2.笔试时间: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。
3.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。笔试成绩、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。
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。
(三)面试
1.面试人选确定。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,依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1.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。
2.面试时间、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3.面试方式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。面试满分100分,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。面试当场打分,面试成绩采用“体操打分”方法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。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。
4.考试总成绩合成。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,满分100分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,笔试、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。计算考生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